材料图中新社发尹海明摄
原标题:两有些:10月1日起高级护肤类化装品等税率调整为15%
中新网9月30日电 据财务部网站音讯,财务部、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发布告诉,撤销对通常美容、润饰类化装品征收消费税,将“化装品”税目称号更名为中国电池展“高级化装品”。征收方案包含高级美容、润饰类化装品、高级护肤类化装品和成套化装品。税率调整为15%。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行。
高级美容、润饰类化装品和高级护肤类化装品是指出产(进口)环节出售(完税)报价(不含增值税)在10元/毫升(克)或15元/片(张)及以上的美容、润饰类化装品和护肤类化装品。
来源:版权归属原作者,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,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,我们会及时删除。联系QQ:110-242-789